事情的經過,請參閱朱大的網誌
我只想說,台灣如果負責培育下一代法律專才的教授是用這樣子的看待言論自由
然後浪費那麼多的司法資源(一次審個一百多人...怪不得台灣的司法品質...也別全怪法官,他們看到這樣的案子,應該也很無奈,心中幹聲連連吧...但是往好處想,大嬸等於在幫學生製造就業機會,因為法官都審這種案件,人手肯定不足,大嬸,您真是用心良苦呀~~在我們老家,這種動不動芝麻綠豆的事情就告就叫做訟棍,大嬸,我可不是說你喔,我是在教我的讀者大陸用的名詞 ^_^)
寫到這裡,只覺得真的是很好笑的事情<--這樣說,我會被告嗎?噗,歡迎~
我聽到大嬸提到佛堂..讓我想到阿美姊(偶速學佛的)
真倒胃口<--這也不會被告吧?我可是看了阿美姊...真的覺得不舒服~該不會連不舒服所說的形容詞,也要被告吧???
注意看影片中的5:14~大嬸出現了耶~~~~
下面這個是朱學恆的回信...好大的一封信~應該也是最貴的一封信吧...
西方中古世紀時,科學文明之所以不發達是因為當時,是由神學宗教治國
所以說地球是圓的,而且繞著太陽跑,是會被送上斷頭台的
同樣的,學佛的,可以因為自己的宗教信仰(大嬸,因為你連捐獻單位都是你"師父";很抱歉,這已經讓我質疑您的專業)
而不就法律來探討就在那邊用提告的方式來讓人閉嘴~(有些網友如果真的言詞很難聽,被罰確實是應該的,但怎樣也不該捐給您佛堂的師父吧?捐給受害人家屬,是不是更有意義呢?)
目前中華民國刑法,確實沒拿掉死刑,所以死刑是我們目前最重的裁罰,這是個事實,您該不會教導您的學生,最重的裁罰應該是無期徒刑而不是死刑,所以不該判死刑吧?那您真的比國民大會,立法院都還要偉大.總統也不敢這樣幹呢~
最後,朱大,給你鼓鼓掌~我也支持你!!
這樣所謂言必稱師父佛堂的教授,我不敢苟同,也不會讓孩子去選修這樣子教授的課<--這個你無法告我,因為我總有替孩子選擇或建議拜師教授的權力吧?
ps:好多朋友說我長得跟朱大很像....會嗎?大概我們都是中廣身材吧,噗,加油!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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